10 Q - 一般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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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般原则

1.1 适用范围和缔约方

 

10 Q e.U.的注册地址为 1020 Vienna, Wehlistraße 157/19(以下简称 "10 Q"),提供客运服务和客运中介服务。这些服务要么由 10 Q 公司自己的员工和车队提供("自有服务"),要么由精心挑选的、法律上独立的合作伙伴公司("次级合作伙伴")提供。

 

本一般条款和条件("GTC")适用于 10 Q 与客户之间的所有报价、预订和合同,无论它们是个人合同还是长期合同。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本一般条款和条件,并认为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1.2 服务类型:个人贡献和调解

 

10 Q 提供服务:

 

(a) 要么有自己的司机和车辆、

(b) 或代表客户向次级合作伙伴采购服务(ABGB 第 1002 条所指的代理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运输合同直接存在于客户和分包商之间。次级合作伙伴包括 无代理 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1313a 条的规定,第三方的行为或不行为属于 10 Q 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不违反 §10.

 

1.3 全球技术合作的优先事项

 

即使 10 Q 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客户或第三方的偏离条款和条件也不适用。订立合同时有效的 GTC 版本始终适用。

 

1.4 书面形式和修订

本 GTC 的修改或补充必须以文本形式进行(类似于《德国民法典》第 126b 条),且仅适用于个别情况。10 Q 保留修改 GTC 的权利,并在未来合同中生效。修订内容在网站上公布,一经公布即生效。

§ 2 合同的签订和预订

2.1 合同的签订

只有通过电子预订(通过网站或企业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并经 10 Q 书面确认后,方可与 10 Q 签订合同。仅确认收货不构成接受。

 

2.2 预订程序

预订流程如下:

1. 选择所需的服务(转运类型、附加选项)

2. 标明取件地址和目的地、日期、时间

3. 输入客户数据(包括 B2B 的 UID/公司数据)

4. 选择车辆类别

5. 选择付款方式(仅限信用卡,见第 3.3 节)

6. 通过派遣完成预订

 

通过发送预订信息,客户声明其报价具有约束力。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预订确认函即表示客户接受预订,并包含当前版本的 GTC(见第 1.3 节)。客户有义务立即检查确认函中的信息。

 

2.3 合同伙伴和第三方代表

即使旅行是为第三方进行的,预订人也被视为合同伙伴。他保证有权代表任何同行旅客。合同关系中产生的任何权利均归合同方所有。

 

2.4 合同语言和文件

合同语言为德语。本 GTC 仅以德语版本为准。客户将收到所有与合同相关的文本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客户有责任永久保存这些文件。

§ 3 价格和付款条件

3.1 价格构成

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所有价格均以欧元为单位,包括法定增值税。有约束力的价格以预订确认书为准(§2.2)。在线价格计算器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报价。

 

产生附加费的原因包括

  • 旅途中的中途停留或路线变更(见第 3.2 节)
  • 等待时间、额外行李、特殊要求
  • 长途旅行的过路费、停车费或酒店住宿费等费用

 

3.2 旅程开始后的变化

只有在与司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允许在当前行程中临时变更,特别是应客户要求增加停靠站点、改道或延迟时间。10 Q 保留根据提供服务时有效的收费标准(参见第 4.2 节)对这些变更进行追溯开票的权利。

 

3.3 付款方式

完全采用无现金支付:

  • 信用卡(维萨卡、万事达卡、运通卡)
  • 公司赊账客户(如适用)--须经 10 Q 或委托信用机构进行正面信用检查
  • 新客户:不迟于行程开始前 5 个工作日预付费用

 

3.4 拖欠付款

以下规定适用于逾期付款的情况:

  • 默认利息:相应基准利率上浮 5 % (针对消费者)
  • 10 Q 保留额外收取催款、收款和法律费用的权利。
  • 根据第 12.2 节的规定,在拖欠付款的情况下可以取消合同

 

3.5 投诉和退款

有关价格或性能的投诉必须在履约之日起 14 个工作日内以文本形式提交给 10 Q。此后,除非存在§10(责任)规定的情况,否则退款权利失效。退款应按照§4(取消和缺席)的规定进行。

§ 4 取消和缺席

4.1 取消条件和期限

客户可在行程开始前 12 小时内免费取消已预订的服务。之后,需支付以下取消费用:

 

出发前的取消期限 费用
   
10-12 小时 20 %
8-10 小时 40 %
6-8 小时 60 %
4-6 小时 80 %
0-4 小时 100 %
旅途中 50 %
抵达接机地点后 100 %

 

请注意: 这种交错也适用于部分取消。10 Q 前收到的时间是决定性的(§13.2)。

 

4.2 缺席

如果客户未在约定时间出现在约定地点,且电话联系不上,即为 "未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服务被视为已全部提供,收费为 100 %。如果客户因自身原因迟到,且超过了约定的等候时间(见第 5.3 节),该规定同样适用。

 

4.3 针对高端客户的特别规定

对于已注册的商务客户和经常旅行者("高级客户"),如果已在合同中约定,可延长 2 小时的取消期限。本规定不得转让,并须事先得到 10 Q 的书面确认。

 

4.4 按 10 Q 退出

10 Q 公司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如技术上不可能、次级合作伙伴失败、不可抗力)撤销合同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 5 服务的提供、义务和除外责任

5.1 10 个 Q 级和次级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

预订的行程由 10 Q 公司使用自己的司机和车辆或精心挑选的次级合作伙伴执行(见第 1.2 节和第 6 节)。具体司机或车辆的选择由 10 Q 自行决定,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5.2 被排除在运输范围之外的原因

10 在下列情况下,Q 或指定司机有权拒绝或取消运输:

  • 被运送人的行为或状况(如严重醉酒、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合驾驶)对其本人、驾驶员或第三方构成危险、
  • 危及行车安全或秩序、
  • 存在传染病或不卫生条件、
  • 运输动物时没有合适的运输容器。

 

5.3 等候时间和缺席规则

司机在接送地点等待,直到 15 分钟,不收取额外费用.之后--在尝试建立联系之后--开始返程。这次旅行被视为 "无演出" 在第 4.2 节的含义范围内。

机场接机 免费等待期延长至 实际着陆后 45 分钟前提是预订时正确输入了航班号。更长的等待时间将收取费用,并按照第 3.2 节的规定开具发票。

 

5.4 不包括某些类型的行李和运输物品

禁止运输危险、易爆、易燃、有毒或放射性物质。可能损坏车辆或危及安全的物品也同样禁止运输。大件行李、动物箱或异常大量的行李必须事先登记(见第 2.2 节和第 3.1 节)。

 

5.5 车辆类别和升级

预订的是所需的车辆级别。您无权预订特定车型或车牌号码。10 Q 保留根据供应情况免费预订车辆的权利。 升级 例如,在出现瓶颈或符合客户利益的情况下(见第 3.1 节)。

 

5.6 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风暴、罢工、官方命令、自然灾害、政治动乱或流行病)导致旅行无法实现或更加困难,10 Q 有权撤销合同(§4.4)。在这种情况下,不承担第 10 节规定的责任。

 

5.7 错失的连接

10 Q 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错过的连接 如航班、火车、渡轮或预约,如果由于交通中断、天气状况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延误而无法按时到达。如果超过了计划到达时间,也适用此规定(见第 10.3 节)。

§ 6 分合伙人和中介服务

6.1 分包合作伙伴任务的合同关系

如果行程不是由 10 Q 自己提供,而是由次级合作伙伴提供,则运输合同由客户与相应的次级合作伙伴签订。在这种情况下,10 Q 在代理协议的框架内安排服务(§1.2)。

 

6.2 无替代责任

使用的次级合作伙伴有 无代理 根据 ABGB 第 1313a 条的规定。10 Q 公司对其行为、错误或疏忽不承担责任,但须遵守 §10 的规定。

 

6.3 信息义务和交流

主要通过 10 Q 进行沟通。在特殊情况下,特别是在行程最后一刻发生变化或在行程当天出现疑问时,可能需要分包合作伙伴与客户直接沟通。

 

6.4 质量保证

10 Q 要求所有次级合作伙伴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保守机密,并保持高标准的质量。有关次级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的投诉必须通过 10 Q 提交,并将得到集中处理(见第 3.5 节)。

§ 7 客户的义务

7.1 合作义务

客户必须完整、正确地提供执行所需的所有信息(§2.2)。这尤其包括

  • 所有乘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正确的领取时间和地址、
  • 机场接机航班号、
  • 特殊要求(如儿童座椅、动物运输、额外站点)。

 

7.2 旅程中的行为准则

旅途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 安全带义务、
  • 不得在车内饮酒、吸毒或吸烟、
  • 驾驶员无任何障碍(如嘈杂的音乐、分心)、
  • 行李必须妥善存放,不得放在座位上。

 

7.3 乘客行为和排斥

如发生严重不当行为(如辱骂、故意弄脏、破坏),司机有权取消行程。在这种情况下,车费将不予退还(§4.2,§10.3)。任何清洁费用或损坏将由乘客承担。

§ 8 行程中断、重新预订和路线变更

8.1 应客户要求中断行程

如果客户希望在途中增加停车站或绕行,需征得司机同意。额外的等候或行程时间将按照第 3.2 节收取费用。

 

8.2 出发前重新预订机票

最迟在原计划出发前 6 小时内,如果不需要其他空位,可免费更改预订(如更改时间、目的地地址、车辆等级)。此后,将适用第 4 节(取消)中的规定。

 

8.3 驾驶员或 10 Q 出于安全原因进行的改装

10 Q 公司或司机有权在确保行程所必需的情况下(如关闭、交通堵塞、危险情况)偏离原计划路线。这并不构成服务缺陷。

§ 9 责任和保险

9.1 一般责任框架

10 Q 仅对因其自身过失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雇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在轻微疏忽的情况下,10 Q 仅对违反重要合同义务("基本义务")承担责任,责任仅限于合同中典型的可预见损害。

 

9.2 使用分包商的责任

如果根据第 1.2 节和第 6 节的规定,行程由次级合作伙伴执行,则该次级合作伙伴是客户在运输服务方面的唯一合同合作伙伴。10 Q 公司对次级合作伙伴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违反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次级合作伙伴不是 ABGB 第 1313a 条意义上的代理人。

➡️ 有关次级合作伙伴服务的询问或投诉,另见第 3.5 节和第 6.4 节。

 

9.3 行李和携带物品的责任

对所携带物品(包括行李)的丢失、被盗或损坏不承担责任,除非损坏是由 10 Q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运输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文件、现金)必须单独保管,司机不得将其置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9.4 因错过连接而排除

除非 10 Q 或次级合作伙伴故意或有重大过失(见第 5.7 节),否则对错过转机(如航班、火车、渡轮、商务约会)的责任明确排除在外。

 

9.5 保险

属于 10 Q 或其分包合作伙伴的车辆均按照 AKB 的适用规定投保了合法的责任保险。保险范围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 10 退款

10.1 一般规定

退款只能在第 3.5 节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投诉)和§4(取消预订).前提条件是客户及时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

 

10.2 全额报销的情况

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将全额退款:

  • 10 Q 根据第 4.4 节取消旅行(如不可抗力、技术故障)、
  • 根据§4.1,客户及时取消预订、
  • 错误扣除的金额(如重复支付或系统错误)。

 

10.3 部分退款/信用证案例

在下列情况下,存在按比例报销的要求

  • 客户未使用部分服务(如提前取消行程)、
  • 应客户要求,取消了等待时间过长的服务、
  • 有证据表明性能降低了 10 Q(如车辆类别错误、服务有缺陷)。

 

10.4 免除偿还费用

在下列情况下无权获得补偿:

  • 根据第 4.2 节,客户被归类为 "未到场"、
  • 根据第 5.2 节或第 7.3 节,乘客因自身不当行为而被排除在运输之外、
  • 违反第 7.1 节规定的合作义务(如预订时提供虚假信息)。

 

10.5 形式和期限

退款必须在服务提供后 14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即可)提出(§3.5)。除非客户明确要求提供贷记单据以便日后抵消,否则退款将按照客户最初使用的付款方式支付。

§ 11 数据保护和数据处理

11.1 适用范围

10 Q 对个人数据的处理符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奥地利数据保护法》(DSG)的规定。通过预订,客户同意在必要的范围内收集、处理和使用他们的数据(参见:"数据收集、处理和使用"): https://www.10-q.at/datenschutzerklaerung/)

§ 12 10 Q 取消

12.1 在不可抗力或运营中断情况下的取消权

10 在下列情况下,Q 有权撤销合同

  • 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官方措施、自然灾害、罢工)导致无法或不合理地执行旅程(见第 5.6 节)、
  • 车辆出现技术缺陷,无法及时修复,且没有同等的替代车辆、
  • 分包伙伴临时取消合同,虽经努力仍无法找到替代者。

 

在这种情况下,已付票价将全额退还(§10.2)。其他索赔不予受理(§9.1)。

 

12.2 在出现逾期付款或信用问题时取消付款

10 在下列情况下,Q 可以在旅行开始前撤销合同

  • 在催款后仍未及时付款(第 3.4 节)、
  • 发现客户提供了有关其个人或偿付能力的虚假信息、
  • 有负面信用报告(§11.4)且未提供担保。

 

12.3 在屡次发生不当行为的情况下退学

如果屡次发生不当行为或严重违反第 7.2 和 7.3 条的行为规则,10 Q 保留永久终止合同关系或拒绝个别预订的权利。客人无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

§ 13 通信和期限

13.1 文本形式要求

所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声明、投诉或取消必须以文本形式提出(电子邮件或 PDF 格式即可)。除非得到明确确认,否则电话信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3.2 接收和截止日期的开始

在 10 Q 之前收到申报的时间对截止日期有决定性影响。申报被视为已收到:

  • 电子邮件:邮件服务器收到 10 Q 时、
  • 邮寄:邮局寄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第 3.5 节(投诉)、第 4.1 节(取消)和第 10.5 节(退款)中的最后期限只有在 10 Q 收到声明后才开始计算。

 

13.3 通过 10 Q 与客户沟通

10 Q 的通信只通过客户在预订过程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客户有义务定期查看该地址,如有任何变更,应立即通知。

§ 14 最后条款

14.1 适用法律

仅适用奥地利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私法的法律冲突规则除外。

 

14.2 管辖地点

对于《德国商法典》第 1 条所指的与企业主之间的所有纠纷,以下地区的主管法院 维也纳,内城 负全部责任。法定管辖条例适用于消费者。

 

14.3 替代性争议解决办法

10 Q 没有义务参加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的争议解决程序。10 Q 自愿参与欧盟的在线争议解决平台:

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

 

14.4 可分割性条款

如果本 GTC 的个别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则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无效条款应由最接近经济目的的条款取代。

 

14.5 合同语言

合同语言为德语。翻译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 15 版本和出版

15.1 有效性和修订

本《指导原则》自下列日期在 10 Q 网站上公布后生效 03.07.2025 并取代之前的所有版本。

 

15.2 存档

GTC 的早期版本可应要求查看或以文本形式提供。当前版本会以透明方式记录更改内容。